楚天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张理晶通讯员董冠男)“在唐家墩高架桥下,一辆越野车非法改装灯光,严重影响后车视线”,近日,一网友举报一辆越野车非法改装强照灯上路,严重影响行车视线。江汉区交通大队调查后发现,该越野车私自加装车灯,涉嫌交通违法,对其作出罚款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司机陈某恢复车辆原貌。记者今悉,司机陈某被处罚后,后悔不已,当天就对车灯进行了拆除。
越野车改装大灯影响交通网友举报车主
11月5日,武汉一名网友通过微博
武汉交警,称“在唐家墩高架桥下,一辆越野车非法改装灯光,严重影响后车视线。”通过网友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一辆红色越野车的后保险杠上加装了两盏大灯,非常刺眼。网友举报越野车改装灯光影响后车视线
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吴伟成在收到信息后,立即联系该名网友了解详细情况。据网友称:当晚9时30分许,他正驾车在发展大道唐家墩路路口等候信号灯,前面一辆红色越野车的保险杠上突然亮起两束耀眼的白光,他顿时觉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过了好久才慢慢恢复。
民警根据照片显示内容,通过车牌号码联系上了红色越野车车主陈某,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与此同时,民警在微博上又收到了另外一名网友类似的举报,并且拍摄下了该越野车的清晰视频。
车辆改装涉嫌交通违法交警予以处罚
11月7日上午,陈某驾车来到江汉区交通大队,承认自己花费近元加装了4盏大灯,一方面觉得非常炫酷,另一方面为了警示后车,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但得知因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而被网友举报后,也是后悔不已。
改装过灯光的越野车
民警发现陈某加装的四盏大灯分别位于车辆的前引擎盖和后保险杠上,即使在白天点亮也十分刺眼。同时,通过与《行驶证》上登记注册时的照片比对,在加装大灯后,其车辆外形已发生了明显改变,涉嫌交通违法。经查,陈某在私自加装车灯后,改变了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数据,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江汉区交通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司机陈某将加装的车灯予以拆除,恢复车辆原貌。
技师提示:车灯亮度有国家标准切勿私自改装
据江汉交警介绍,车辆改装强灯照射其它车辆,容易造成对向、后方车辆驾驶员短暂性失明,从而不能正确操纵车辆或发现道路上的非机动车、行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定不要为了一时方便或者炫酷,害人又害己。
据某品牌机动车4S店的资深维修技师介绍,车灯的亮度是有国家标准的,在出厂时已经符合安全要求。有些车主在购车后,私自将车灯改装或加装成耀眼的疝气灯,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也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根据不同车灯的功率,生产厂家会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线供电,如果私自改装,增大功率,会导致线路过热,加快线路老化,或者灯罩过热,引发车辆自燃,这种情况下的自燃事故,后期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会非常困难。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