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考直通车综合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教育考试院于30日发布《关于组织年报考*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的通知》,公布了年*检面试分数线及相关安排。
年*队院校在广东招生面试体检分数线如下:
以下是考试院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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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年*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号)精神,现将*队院校在粤招生面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考生条件
参加*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
(二)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已参加*队组织的*治考核,结论为合格;
(五)已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批次*检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并确认*队院校志愿;
(六)高考成绩达到面试体检分数线(见附件1)。
二、日程安排
面试体检医院健康医学科(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时间安排在7月2日至7月6日。其中:7月2日至7月4日,每天上午组织面试及体检初检。具体安排:7月2日上午,考生号前两位为01、02、04、05的考生参检;7月3日上午,考生号前两位为07~09、12~20、51~53的考生参检;7月4日上午,考生号前两位为03、06、19的考生参检。7月6日上午组织体检复检。
面试体检每日从7:30开始,当日参检考生务必在8:30前到达面试体检点。凡逾期未参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按时参检的,面试体检另行安排。请考生于7月1日前及时拨打电话-告知有关情况。
三、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执行《*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号)。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参加体检: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艾滋病病*抗体阳性或血清梅*螺旋体抗体阳性;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③男性身高cm以下,女性身高cm以下;④消化系统或泌尿系统结石;⑤屈光手术(含激光和非激光手术)不足半年(截至年6月30日)。
四、携带物品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新型冠状病*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4,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粤康码显示或检测机构纸质报告)及备用口罩若干。有手术史、传染病史、OK镜佩戴史的考生需携带诊断证明书、手术及病历证明、OK镜配镜单等资料复印件。
五、组织程序
1.考生按规定医院正门(越秀区流花路号)医院,前往健康医学科报到,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在预检分检处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测量体温,上交《新型冠状病*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2.考生体温、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流行病学调查均无异常的,编号排队进入面试体检区域。
3.考生凭身份证在登记处进行登记拍照,上交《个人承诺书》,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
4.考生完成面试后,上交《*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5.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体检异常结果(不能立即出具结果的检验项目除外)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并签字,允许复检的项目当场安排复检。除检验项目外,其余项目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6.考生面试和体检初检结论于7月5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