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前不久疫苗问题发生后,人们对药物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以前的“是药三分毒”变成了“药品有真假”。人们对于药品的生产地和商标变得特别的敏感,这当然不是什么好消息。为了阻止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也为了国人们的健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管,一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九月十八号,国药局发布了十三批次药物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经四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有八家企业生产的十三批次药物不合格。
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出,其生产的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不符规定。该药品功能主治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不符项目为溶出度。
标示为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伊春金本药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由青海市药品检验检测院检查出,其生产的3批次刺五加片不符规定。该药品用于脾肾阳虚,体虚乏力,食欲不振,腰膝酸痛,失眠多梦。不符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由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出,其生产的1批次麦味地黄口服液不符规定。该药品功能主治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不符项目为性状。
标示为安徽大西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出,其生产的3批次吴茱萸不符规定。吴茱萸《本草纲目》中记载其功效:开郁化滞,治吞酸,厥阴痰涎头痛,阴毒腹痛,疝气血痢,喉舌口疮。不符项目为性状。
针对这八家公司生产的十三批次药物,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这些药品及生产公司虽已得到处理,但仍然无法避免有小型药店为谋取利益销售,也无法避免家中习惯存药的家庭使用这些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在此呼吁广大网友在购买药物时去正规药店购买,并检查自己的药箱是否有以上几类药物,相信通过药品监管部门的严审和大家的配合,我们的健康一定能受到有力的保障。
该文章素材来源于:央视财经